魔爪伸向儿童,就是“有害垃圾”!| 电讯评论
首发:新华每日电讯(ID:xhmrdxwx)
作者:新华每日电讯记者朱翃、兰天鸣
7月3日晚,上海警方对外披露消息,犯罪嫌疑人王某某、周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。警方通报称,2019年6月30日22时许,上海普陀警方接王女士报警,称其女儿被朋友周某某(女,49岁,江苏人)从江苏老家带至上海并入住上海一酒店,后其女儿在房间内遭到一男子猥亵。接报后警方高度重视,迅速开展相关工作。
7月1日下午,在警方工作下犯罪嫌疑人王某某(男,57岁,江苏人)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。7月2日晚,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至公安机关自首。
7月3日,上市公司新城控股发布消息称,公司实际控制人、董事长王振华因个人原因被上海普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。
作奸犯科,将魔爪伸向儿童,这样的人,纯属“有害垃圾”!王某某、周某某的涉嫌犯罪行为,引发了人们的诸多思考和追问。
比如,王某某是否有侵害猥亵儿童的前科?如果有,那么此前的恶行为什么没有被发现?落入王某某“魔爪”的儿童,将会留下怎样难以磨灭的童年阴影?
又比如,周某某背后是否有团伙?周某某从江苏将别人家的女童带到上海一酒店里,供王某某进行猥亵,整个过程是如何联系、对接的?还有没有别的“中间人”?周某某是否是惯犯、是否是违法犯罪团伙的一员?“提供”女童给王某某猥亵,背后是否存在非法利益输送的链条?
目前,案件仍在进一步的调查中,面对公众的种种疑问和关切,相信有关部门最终会给出答案,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。守护儿童的安全,就是守护我们未来的希望,就是守护祖国未来的花朵,容不得分毫的麻痹大意。
依法扫黑除恶,须用霹雳手段,让那些披着人皮的恶魔不敢作恶、不能作恶;爱花护苗更是不容特殊情况,不管你有什么社会身份还有多大家产,只要你作奸犯科,那就是法网恢恢。
近年来,猥亵、性侵儿童等恶性事件屡有所闻。只有在每一起案件中让违法犯罪分子付出高昂代价,把他们统统扫入有害垃圾箱,才能给全社会一个明白的交代,才能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真正落到实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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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制:易艳刚 | 责编:张慧 | 校对:赵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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